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柳河县北山加油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2月5日-2025年2月6日(2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二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服务中心四楼
一、项目名称:柳河县北山加油站建设项目
二、建设地点:柳河县和兴路(柳河一中东北方向,柳河县供热公司北侧)
******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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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项目概况:本项目位于通化市柳河县和兴路,柳河一中东北方向,柳河县供热公司北侧。新建加油站一座,总用地面积2766.65㎡。新建30m3地下柴油罐2座;30m3地下汽油罐2座,以及配套建设厂区工程、公用辅助附属工程等。油品罐容(汽油+柴油)总储量为120m3。设4台2枪自吸泵式加油机;建成后年供成品油2800t,本项目加油站不提供洗车、维修和更换机油服务。
六、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
1、废气:本项目运营期卸油、加油工序产生的非甲烷总烃经油气采用密闭卸油方式、埋地式油罐及自封式加油机,回收系统处理后厂界无组织浓度满足《加油站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20952-2020)表3标准。厂界无组织浓度达到《加油站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20952-2020)表3标准;
2、废水:生活污水经市政污水管网排入柳河县污水处理厂处理,处理达标后排入一统河;
3、噪声:噪声源主要为加油装置运行噪声,采取基础减振等措施,厂界噪声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4类标准要求;
4、固废: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理;油罐清理均由有资质单位每三年清理一次,含矿物油废物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并在清理当天用专用车辆直接把含矿物油废物运走后安全处置,不在站内收集、暂存;含油抹布桶装暂存在危废暂存点,定期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