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入河排污口监督管理办法》)、《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通化市生态环境局集安市分局《关于准予集安市城市生活垃圾处理项目入河排污口设置的行政许可决定书》等,现将集安市城市生活垃圾处理项目入河排污口设置验收监测报告内容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集安市城市生活垃圾处理项目入河排污口设置验收监测报告
入河排污口位置:位于集安市麻线乡建缰村四银沟河。
******管理中心
退水方案:场区污水处理站处理后的尾水由场区总排口沿155m专用管道通过重力自流方式排入四银沟河,水质保护目标为地表水Ⅲ类,排放方式为暗管岸边间歇排放。
公示时间:2024年7月10日至2024年8月7日(自公示之日起至少20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431-******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